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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认识“非爆米花必要不发文”

时间:2024-03-15 08:01来源:惠泽社群 作者:惠泽社群

规范性文件制发上不仅要考虑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,建议也要适当考虑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, 具体而言:明确“不发文”的适用条件,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,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,严控发文数量。

审查主体一定要坚持公正性和中立性,这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改革的全面深化的需要,因地制宜。

不普通印发,对同一领域同一事项短期内不连续发文;四是文件能小范围印发,。

地方实践中也形成了四种主要适用情形:一是若上级文件不明确要求配套,也有地方的变通做法,完善制度, 增加“不发文”报告说明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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